本规范适用于肉、禽、蛋、水产类冷加工和储藏类冷库,水果蔬菜和种子类冷库也可以参考执行。
一、总则
1.1 冷库是食品冷藏加工企业的主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易腐食品的冷冻加工和储藏任务,能促进农副渔业生产、调剂市场季节供求、保障物品的品质。
1.2 冷库结构复杂,技术性强,冷库的使用、维修、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科学办事,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和法规,做到安全、卫生、低消耗。
1.3 冷库主管部门在抓使用的同时,要抓好日常维护检修工作,切实做到使用好、管理好冷库。
1.4 冷库全体员工要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冷库的操作与设置。
二、人员
2.1 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受过专业培训,具有冷藏、加工、制冷、电器、卫检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和组织能力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大中型冷库要有一定数量的技师、工程师负责冷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2.2 冷库的压缩机房操作人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方能上岗操作。
2.3 负责冷库生产和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应具有冷库管理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要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学习和经验交流。
三、库房的使用管理
3.1 冷库的使用,应按设计要求,充分发挥冻结、冷藏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养护好冷库建筑结构。库房管理要责任落实到人,每一个库门,每一件设备工具,都要有人负责。
3.2 冷库是用隔热材料建成的,具有怕水、怕潮、怕热气、怕跑冷的特性,要把好冰、霜、水、门、灯五关。
3.2.1 穿堂和库房的墙、地、门、顶等都不得有冰、霜、水,有了要及时清除。
3.2.2 库内排管和冷风机要及时扫霜、冲霜,以提高制冷效能。冲霜时必须按规程操作,冻结间至少要做到出清一次库,冲一次霜。冷风机水盘内和库内不得有积水。
3.2.3 冷库内严禁多水性作业。
3.2.4没有经过冻结的货物,不准直入冻结物冷藏间,以保证商品质量,防止损坏冷库。
3.2.5 要严格管理冷库门,商品出入库时,要随时关门,库门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做到开启灵活、关闭严密、防止跑冷和减少冷热空气对流。
3.3 防止建筑结构冻融循环、冻酥、冻臌。
3.3.1 各类冷库库房必须按设计规定用途使用,冷却物、结冻物冷藏间不能混淆使用。的确需改换用途的,由使用部门向冷库设计方咨询。
3.3.2 空库时,冻结间和冻结物冷藏间应保持在—5℃以下,防止冻融循环。冷却物冷藏间应保持在零点温度以下,避免库内滴水受潮。
3.4 保护地坪(楼板),防止冻臌和损坏。
3.4.1 不得把商品直接散铺在地坪上或垫上席子等冻结;拆肉垛不得采用倒垛的方法;脱钩和脱盘不准在地坪上摔击,以免砸坏地坪,破坏隔热层。
3.4.2 商品堆垛、吊轨悬挂,其重量不得超过设计负荷。
3.4.3 没有地坪防冻措施的冷却物冷藏间,其库温不得低于0℃,以免冻臌。
3.4.4 冷库地下自然通风道应保持畅通,不得积水、有霜,不得堵塞,北方地区要做到冬堵春开。采用机械通风或地下油管加热等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根据要求,及时开启通风机、加热器等装置。
3.5 冷库必须合理利用仓容,不断总结、改进商品堆垛方法,安全、合理安排货位和堆垛高度,提高冷库利用率。堆垛要牢固、整齐,便于盘点、检查、进出库。
3.6 库内货位堆垛要求:
距冻结物冷藏间顶棚0.2米。
距冷却物冷藏间顶棚0.3米。
距顶排管下侧0.3米。
距顶排管横侧0.2米。
距无排管的墙0.2米。
距墙排管外侧0.4米。
距冷风机周围1.5米。
距风道底面0.2米。
3.7 库房要留有合理的走道,便于库内操作、车辆通过、设备检修,保证安全。
3.8 商品进出库及库内操作,要防止运输工具和商品碰撞库门、电梯门、柱子、墙壁和制冷系统管道等工艺设备,在易受碰撞之处,应加防护装置。
3.9库内电器线路要经常维护,防止漏电,出库房要随手关灯。
3.10 冷库不宜采用对外承包租赁制度,防止违章使用。
冷库使用和管理规范由长沙专业冷库安装建造商湖南宏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宏国冷链机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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